激发内生动力 夯实脱贫基础
我县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扶志扶智工作
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的实施方案》

    本网讯(记者 岳良芬)近日记者获悉,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内生动力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素质,夯实稳定脱贫基础,我县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扶志扶智工作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通过持续精神扶贫,贫困人口主动脱贫的志气、信心和观念明显增强,贫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贫困农村乡风民约更加完善,贫困群众精气神有效提升,保障性政策与激励性政策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辍学。切实加大培训力度,让有意愿接受培训的贫困群众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零就业贫困户实施“一户一策”,力争就业覆盖率达到100%,动态消除“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每年开展“智志双扶”扶贫培训1万人次;新增贫困群众培训转移就业2000人。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吸纳安置贫困人口1500人。健全带贫惠贫机制,扶贫产业对有条件的贫困家庭覆盖率达到100%,有意愿、有条件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比例达到100%,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知识、技术和智慧得到提高。

  具体从五个方面实现以上目标。一是通过开展思想教育、文化惠民、典型示范三大行动,大力实施精神扶贫。二是通过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移就业扶贫行动,着力提升技能素质。三是通过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提升文明卫生素质、持续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等,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习惯。四是通过强化正向政策激励、实施反向约束引导、建立带贫惠贫机制,调整优化扶贫政策兑现方式。五是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健全督查考核办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方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习惯方面,《方案》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村民自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加强对农村婚丧礼俗的宣传引导,提倡节俭适度,不大操大办、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

  实施反向约束引导,调整优化扶贫政策兑现方式方面,《方案》规定: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约束引导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切实纠正脱贫攻坚中“等靠要”“养懒汉”“不尽孝”等不良风气,坚决防止“争当贫困户”“安于贫困”“贫困光荣”等现象发生。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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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石柱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