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好人”评选结果揭晓

    

获评“孝老爱亲”荣誉称号的刘成兰为婆婆梳头

    本网讯(记者 隆太良 文/图)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社会正能量,日前,我县2018年度“石柱好人”评选结果揭晓,三益乡大堡村刘成兰等24人(集体)上榜,分别被授予“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自强不息”“敬业奉献”等荣誉称号。

    据了解,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于2018年3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当雷锋传人、做石柱好人”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活动围绕“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总体要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群众认可度高的石柱籍公民或长期在石柱工作生活的非石柱籍公民,方可被推荐参加“石柱好人”评选。

    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街道)、部门积极遴选候选人,经“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评审委员会认真严格评审,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于2018年12月下旬,三益乡大堡村丛光园组“孝老爱亲”的刘成兰, 六塘乡三坪村“自强不息”的谭定树,县公安局政治处“敬业奉献”的冉渝,县人民医院产科产后康复中心“诚实守信”的陈娅娅,三益乡大堡村黄家榜组“见义勇为”的黄德发、谭道福等24人(集体)获评“石柱好人”,并分别被授予“孝老爱亲”“自强不息”“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荣誉称号。

    “当警察就得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能给他们做点好事、实事,只要老百姓满意,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好褒奖。”获评“敬业奉献”荣誉称号的万安街道派出所民警崔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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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石柱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