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重庆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全市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供发〔2017〕79号)文件精神和我社关于中益乡脱贫攻坚的调整方案,结合中益乡的实际,2018年在中益乡开展新组建一个中药材(中蜂)专业(股份)合作社对应发展一个中药材(中蜂)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2018年在中益乡开展新组建一个中药材(中蜂)专业(股份)合作社和对应发展一个中药材(中蜂)基地的项目,资金补助4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工商部门新登记注册的农民中药材(中蜂)专业(股份)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运行时间2年以上,有比较健全的服务网络,有效为贫困户提供生产服务。
3、能带动当地贫困户2018年脱贫致富。
4.有较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符合民主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
5.入社农户原则上不少于100户,新型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可适当放宽。
三、扶持范围
1.对合作组织贫困户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生产技术、生产管理技能培训,以及市场推广和营销,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等。
2.聘请专家、技术人员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3.基地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良种繁育等。
四、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项目及扶持资金公示”原则。
1.按照“公开竞争申报”的程序,凡是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至2月7日,超时不再受理。
2.公开:本项目在石柱网上公告,公开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申报条件、扶持范围、建设要求。
3.公示:县供销合作社组织对合作社申报项目进行审定后,在石柱网公开媒体上进行5个工作日时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供销社组织合作社实施。
4.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填报《2018年重庆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全市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标准文本》(见附件)。项目资金名称统一为:2018年中益乡脱贫攻坚基地建设项目;专业(股份)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4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银行开设的账号、开户行、收款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资料要准确无误;申报项目标准文本中“申请资金主要支持环节及金额”要细化。
5.申报项目标准文本需经县供销社审核并签章同意,申报项目材料应附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业主在申报项目时不得与其他各级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重复和变相重复。
联系人:合作指导科:孙小平,电话:73331471,手机13452272111;张建华,手机13896888665
2018年1月30日
附件:2018年重庆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全市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