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召开第37次(扩大)会议

    本网讯(记者 游凤)9月28日,县委书记蹇泽西主持召开十四届县委第3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县委副书记姚庆江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12号),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爱军领学了《重庆市纪委关于三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渝纪发〔2017〕21号)。

    会议指出,对党忠诚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如实填写廉政档案是各级领导干部最起码的政治规矩。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对通报内容要高度警醒、深以为戒,对《规定》和《办法》要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并严格遵照执行;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真正重视个人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建立这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做到讲政治、守规矩,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要站在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负责的高度,按照“准”“审”“新”要求严肃认真填报,确保填报内容精准无误,填报事项多重把关,填报信息动态更新;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关心和教育的角度做好下级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念好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条“紧箍咒”。

    会议强调,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廉洁过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加强管理,及早提醒、教育、引导大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县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县委副书记、县长左军等全体在家县委常委参加会议。县政协主席孙开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法院、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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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石柱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