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和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来增强就业能力、预防和减少失业,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65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现对有关具体政策作如下解答: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有哪些?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现所在企业为“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即当前企业不欠费;
二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都属于企业职工(两个企业可不同),且正常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是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应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四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答:1.本人居民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到哪里去申请补贴?
答:请到职业本人当前失业保险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四、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
个人提出申请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信息、联网查询比对证书信息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按相关要求拨付至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帐户
第一步,由个人提出申请。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第二步,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通过联网查询等方式对职工个人参保信息和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
第三步,对拟发放人员进行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四步,向个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相关办法,拨付至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号。
五、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补贴发放标准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一般职工(工种),即我市最新调查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中一般紧缺、紧缺职工(工种)和目录外职业(工种),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第二档:我市最新调查公布的紧缺职工(工种)目录中,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工种)分别按1200元、1800元、2500元进行补贴。
注意:重庆市最新调查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中,非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工种)不在补贴范围内。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73331459)